(二)制度保障
1、服务与收费标准。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设定“保安、保洁、保绿、保修”岗位职责、人员要求、服务标准。根据本市《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相应的保安、保洁等管理费。
2、监管制度。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置业集团落实小区经理每日自查,物业公司双周检查制度;区房管局落实房管办双周检查,相关科室每月抽查制度;相关条线职能部门的基层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落实定期检查、巡查制度。社区(街道)对各居民区《文明自治公约》的执行、居民自治的教育宣传工作等加强考核,督促居民区加强对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定期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居民满意度测评分、居民区打分、房管办打分三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汇总,并结合区962121物业呼叫平台的投诉、报修等相关情况,综合得出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小区,作为奖惩和进一步改进完善管理服务的依据。置业集团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对小区经理和专业公司进行考核。
3、培训制度。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按要求组织培训,持证上岗。公安静安分局、区综治办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加强对保绿、保洁人员的行业培训和指导;置业集团及系统房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区质量技监局、区卫生局、区民防办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水箱清洗、地下空间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保养、保管、使用、维护等的专业培训和指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对物业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和指导。
(三)应急保障
区962121物业呼叫中心和应急维修中心为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的运行监督和应急保障平台。负责一口受理全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管理中的报修、投诉、咨询、重大事项报告等业务,形成物业维修的托底保障机制和物业服务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理机制。
(四)经费保障
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经费由硬件设施经费、管理运行经费、应急托底保障资金三部分构成。形成置业集团、物业公司经费保证,街道、条线专项投入,业委会维修资金使用,财政托底保障支撑体系。硬件建设经费:直管公房小区由财政和置业集团按照8:2比例支出;管理运行经费:直管公房小区以居民缴费和政府托底保障相结合;系统房以业主维修资金支出和政府托底支撑保障相结合。无人管理小区以财政托底支撑为主,业主维修资金为辅支出。区联席会议负责对旧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情况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五)宣传保障
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推进实施和常态运作要始终贯彻保障居民知情、了解,获得居民理解、支持,引导居民自治、参与,实现居民满意、共享。各社区(街道)、居民区要坚持发挥“三会制度”作用,使“三会”成为居民知情、理解、参与的宣传阵地。要积极组建小区评议团等各种形式的小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楼组“一长、五大员”队伍的宣传发动、沟通凝聚作用,在居民中营造文明居住、自觉履行义务、共建共享和谐社区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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