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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静府任〔2011〕3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全本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静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朱成钢  副区长

  副主任:崔正明  区府办主任

  丁 宪  食药监静安分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晓沧  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 敏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戈一萍  区教育局副局长

  邓铭一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景辉  区商务委副主任

  邢 剑  区建交委副主任

  朱晓东  食药监静安分局副局长

  刘增伟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汤 虹  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孝猛  工商静安分局副局长

  严伟军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霭  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永建  区府法制办调研员

  范红伟  公安静安分局副局长

  竺敏国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金以帆  区财政局总经济师

  周玉鸿  区发改委副主任

  周惠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奇敏  区环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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