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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静府任〔2012〕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8号),为做好本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工作,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静安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文娟  副区长

  副组长:吴丽萍  区人保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忠明  区人保局副局长、医保办主任

  邱 放  江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文英  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云珊  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郁 霆  区民政局副局长、社团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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