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13年-2015年,积极推进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指导各区(经济功能区)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每个区至少建设3个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在学校、医院、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协助民政部门完善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积极配合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备必要的地震灾害救援装备。
8.2013年,加强我市地震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9.2013年起,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应急投放网络体系。
10.2013年底,完善供电基础设施应急保障预案,完善成品油、生活必需品等资源应急保障预案。
11.2014年起,建立资源安全预警机制。
12.2014年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
市教育局
1.2011年起,开展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市直属学校校舍安全加固重建项目工程建设,及时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2.2011年起,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活动,注重以应急文化教育为中心的能力教育制度。
3.2012年起,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修订和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全市中小学校每年定期开展地震、火灾、台风等应急疏散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4.2012年起,要求我市各高校加强以大学生为对象应急管理工作教育课程,每个班级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达到2课时以上。
5.2012年起,学校设置紧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同时逐步拓展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如条件允许,指导学校建设一定数量的应急避难场所。
6.2013年起,编辑以中小学生为对象应急教育课程,每个班级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达到4课时以上。
7.2013年起,逐步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管理教育基地。
8.2013年底完成学校应急预案一律实行应急预案名录市级备案制。
9.2013年底完成全市教育系统应急数据库。
市公安局
1.2012年起,会同市委政法委、社会工作部等建立社会预警核心指标体系和化解矛盾纠纷多元联动机制。推进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构建公共安全社会监测网络。
2.2012年起,会同市信息办、市委政法委、社会工作部等建立健全社会舆情、网络舆情等信息收集、分析与综合研判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和网上信访制度。
3.2012年起,完善公共安全季度形势分析会、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会等制度建设。
4.2013年会同团市委制定《珠海市应急志愿者积分考核奖励管理办法》。
5.2013年公安、城管部门率先完善新型危机沟通机制。
6.2013年建设大型群众性活动专项风险管理体系。
7.2013年起,健全非紧急救助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
1.2012年制定城乡防灾减灾应急工程能力建设保障预案。
2.2013年前制定和完善《珠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2013年起,健全救灾捐赠工作机制。
4.2014年负责建设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
市财政局
1.2012年制定《珠海市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监督制度。
2.2012年制定财政应急资金保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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