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要督促道路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货运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按照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并配备专职人员实时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
道路货运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了解其思想动态,妥善处理其合理诉求。道路货运企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当引发非法聚集等事件的,有关部门要视情责令道路货运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市、区(县)两级交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严禁道路货运企业向从业人员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和保证金,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十七、提高道路货运安全水平
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要健全多部门合作的道路货运安全监督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与应急设备的配置标准。要重点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的监管。落实危险品运输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剧毒、爆炸和放射性等高危等级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及重点运输区域的监管;建立行业安全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与企业发展、业务招投标等结合起来,对安全评估结果达不到行业要求的道路货运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格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按照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取缔相应的经营权;推动视频监控、防爆阻隔装置等新型装备的试点应用;引导和鼓励托运人对承运人危险化学品运输综合安全能力开展责任评价。
市交通港口局要配合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科委等部门,研究推进危险废物、烟花鞭炮、生物试剂等危险物品专业配送体系建设。
十八、建立应急运输保障体系
市交通港口局要针对应急运输队伍建设、培训与演练、资金管理等,制定道路货运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市、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骨干道路货运企业,结合交通战备队伍,组建满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输需要的道路货物应急运输保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