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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建筑物各层功能分布图(略)

  建筑物内布置评价: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卫生标准或规范进行分析评价,可以运用检查表法。
  10.3.1.4设备布局
  要求根据生产工序及设备布局和岗位设置,进行生产单元划分,然后确定各单元在建筑物、楼层、功能区域的布置位置,详细分析主要生产设备(尤其产生主要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布置情况,例表如下:
  例表 设备名称及其分布概况

编号

单元名称

区域内位置

单元面积(m2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附件:生产单元及设备布局示意图(略)
  设备布局评价: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卫生标准或规范进行分析评价,可以运用检查表法。
  10.3.2建筑设计卫生调查与评价
  调查: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全室通风、采光照明、采暖与空气调节、微小气候等建筑设计卫生的调查。另外应该调查分析强噪声、高温、高湿、大量使用强腐蚀性或高毒性化学物质、产生高危害性粉尘、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特殊建筑卫生要求。
  10.3.2.1全室通风调查
  全室自然通风调查:建筑物的设计卫生重点分析内容为建筑物的通风情况,自然通风涉及建筑物的朝向(长轴与南北轴的夹角)、建筑物高度及其相邻建筑物的间距、通风面积、屋顶气楼、气路形成、建筑物内隔断等情况的分析,对于存在产生有毒有害因素工艺的建筑物,应该根据当地主要风向、平均风速、建筑物内容积等换算可能的换气次数。建筑物设计卫生参数的分析例表如下:
  例表 建筑物设计卫生参数一览表

建筑物名称

长度

宽度

层数

层高

朝向

通风面积

间距*

        

  注:表内长、宽、高以及间距单位均为m。注*:为相邻/最高建筑物之间的间距。
  10.3.2.2机械通风调查
  机械通风调查:对于隔断成为房中房等自然通风不良,以及产生有毒有害等需要采用机械通排风的建筑,应该详细核实机械风机的数量、功率、墙式风机或风口(进风与出风)的布置位置、风路与风压的形成、换气次数等设计情况。对于全封闭建筑物必须换算每小时人均新风量。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因素且未对产生有毒有害岗位配置局部吸风排毒设施的车间和实验室一般禁止使用循环风。局部吸风排毒设施与全室通风应形成合理的风路和风压并尽可能建立自动连锁反应,安装止回阀,以防止有害气体倒灌污染。
  例表 机械通风设置情况汇总

区域名称

通风设施

数量

功率

换气次数

(次/h)

人均新风量

(m3/h)

风路

风压

        

  必须依据法律规范要求对机械通风情况按每一单元进行符合性描述评价必要时附图片证实。
  10.3.2.3采光照明调查
  各区域采光照明设计原则,自然采光照明说明采光面积。。
  10.3.2.4建筑设计参数现场检测
  对全室通风、机械通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设计参数的检测,以及需要进行通风检测的区域,先编制检测方案(包括检测定点、方法、仪器、内容等)。根据标准方法及规范程序开展通风管路或风口的技术参数测定,换算区域的换气次数和人均新风量。
  10.3.2.5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调查和现场检测,依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等的相关要求对建筑结构防尘、防毒、防高温和防噪声设计、采光与照明、采暖与通风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10.3.3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
  10.3.3.1现场调查
  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的调查与评价。例表如下:例表 辅助用室一览表

建筑单元

楼层

用室名称

面积

设施配置

 

    

  10.3.3.2评价
  依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对辅助用室设置情况符合卫生要求的分析评价。

  10.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
  10.4.1简要生产工艺过程分析
  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简介(包括公用工程)、主要原辅物料及产品(重点是化学)、化学物料储运、作业方式等。
  10.4.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其接触情况调查分析
  调查:生产制度及定员、单元划分、单元内设备名称与数量及其自动化与密闭化情况、岗位设置、作业人数、作业方式、作业时间等。分析各生产单元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岗位接触程度。要求进行分析描述,建议附图片增加描述清晰性,建议用表格归类整理增加描述简洁性。
  例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情况调查表

单元

名称

岗位

名称

危害因素

名称

设备状况*

接触

方式*

时间*

人数

 

 

 

 

 

 

 


  注:设备状况分为全密闭、设备局部开口有负压或无负压、设备敞开;接触方式分为自动化巡检、机械设备结合手工作业、手工作业;接触时间分为h/d、h/w;
  10.4.3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用文字或表格的方式,概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等。包括其固有的毒性特点(状态、毒性分级、刺激性及窒息性、腐蚀性、皮肤吸收性、致癌性等)。进一步通过现场调查重点核实岗位化学物料使用/产生量或设备常规存量、岗位作业方式(自动化、机械化、手工)及其接触情况(人数、时间、频率)等综合分析,分别对各评价单元作出危害程度即引起职业病风险的结论,选择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风险)较大的单元或作业点,确定为该项目重点防护的单元或作业点,即关键控制点。
  10.4.4 检测方案
  按照国标、卫标、行标以及国外参考标准等确定可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定点、确定采样(检测)方法,并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实际情况,选择采样(检测)时段。对定点的代表性、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检测选择、采样的工作时段选择等问题,应该有详细的说明和明确的规定。
  明确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仅限职业病目录中)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仪器、频次、气象条件等情况,详细描述采样时段的生产负荷率、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开启数量及其运行状况、人员规范操作等情况。必要(接触高毒物品、超标岗位)时对检测情况进行实时拍摄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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