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督查的通知
(沪安监管执法〔2012〕87号)
各控股(集团)公司:
为督促各控股(集团)公司认真学习、贯彻《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年初市安委会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市安委办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相关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单位上半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安排
督查时间安排在7月份,由市安全监管局领导任组长,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及“打非治违”督查安排,由执法监察处负责实施。具体督查日期及安排由督查组联络员负责通知相关单位。
二、督查对象及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抽查的方式,以发生死亡事故单位、“打非治违”重点行业相关单位以及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为督查对象。督查安排在基层单位,通过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及座谈询问等方式,检查各单位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紧完成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全面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找出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对策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
(二)各单位要以年中督查为契机,切实强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接受督查的准备。汇报材料要突出《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打非治违”工作推进等内容,发生事故单位要汇报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情况。
附件:年中督查分组及安排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年中督查分组及安排
第一组组长:张胜军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