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友生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人力社保局赵殿江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区民政局刘庆顺,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三)以创建“充分就业区”为载体,努力促进城乡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年内完成6000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促进5500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培训城乡劳动力120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00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000人。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友生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人力社保局赵殿江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四)根据北京市城市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将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的80%,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民政局刘庆顺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区财政局虞艳娟、各镇镇长
完成时限:2011年3月底前
(五)提高大病救助标准,救助最高标准由当年最高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加大教育救助力度,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及当年考入大学的新生(三类本除外),给予一次性当年全额学费救助,三类本学生给予6000元救助。同时在去年学费救助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1000元生活费救助。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民政局刘庆顺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区财政局虞艳娟、区教委冯义国,相关镇镇长、街道办主任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六)为全区250户农村贫困群体、80户优抚对象实施危旧房改造,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体和优抚对象的住房条件。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民政局刘庆顺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相关镇镇长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七)建立政策和低保、优抚及其他民政对象数据库,实施一卡通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区内“持卡就医、即时结算”,缩短报销时限。
牵头领导:副区长车克欣
主责单位和负责人:区民政局刘庆顺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区卫生局单德智、区信息中心王永宝,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八)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并且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残疾证的30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为300例低保户、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及本人又是残疾人的患者,提供一次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不含术前检查和药费);对家庭经济贫困的白内障患者,提供一次免费晶体手术(只提供一枚人工晶体,其他费用自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