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对于挂账的在建违法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确定的五条整治标准,集中精力予以严厉打击。要对工地实施查封、建筑材料禁运的同时,要停止供水、供电等服务。
(三)检查抽查阶段(6月下旬)
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检查队伍,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照台账逐一核查在建违法建设断水、断电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的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市政市容委等公用服务单位要加强领导,迅速动员部署,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做到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方法,妥善处置。公用服务单位既要做到态度坚决,又要工作细致。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 身利益的具体问题,谨防出现大规模群体上访或暴力对抗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妥善安排部署,该补偿的补偿,该退款的退款,确保顺利实施。
(三)广泛发动,强化宣传。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估计工作的难度,制定出周密详细的应急预案。要广泛发动,广而告知,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此次行动方案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四)加强监管,严防反弹。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定期巡查、反复巡查、重点巡查、夜间巡查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采取网格化和分片包干方式,组织人员认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对于挂账的在建违法建设工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措施关死关住,不惜一切代价,进行狠狠打击,坚决遏制“停而不整”和“死灰复燃”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