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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黔教办高〔2012〕341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贵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教发厅函〔2012〕42号),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创新人才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组织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
  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指导思想先进,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实验教学,从根本上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充分认识并落实实验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形成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的理念和氛围。
  (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
  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实验教学内容与科研、工程、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引入、集成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建立新型的适应学生能力培养、鼓励探索的多元实验考核方法和实验教学模式,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
  (三)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
  学校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工作。建设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知识、技术不断更新的科学有效的培养培训制度。形成一支由学术带头人或高水平教授负责,热爱实验教学,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实验技术,勇于创新的实验教学队伍。
  (四)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
  仪器设备配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品质精良,组合优化,数量充足,满足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现代实验教学的要求。实验室环境、安全、环保符合国家规范,设计人性化,具备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运行维护保障措施得力,适应开放管理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五)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
  依据学校和学科的特点,整合分散建设、分散管理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资源,建设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理顺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统筹安排、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六)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能力的有效管理机制,创造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建立实验教学的科学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改革创新。建立实验教学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人事等保障机制,完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七)显著的实验教学效果
  实验教学效果显著,成果丰富,受益面广,具有示范辐射效应。学生实验兴趣浓厚,积极主动,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实验创新成果丰富。
  (八)申报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除参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的建设内容,并应重点突出以下方面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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