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2012上海印刷、发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2】191号)精神,为加快选拔、培养与造就上海印刷、发行领域高技能人才,促进上海印刷、发行业快速发展,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决定,继续举办2012上海印刷、发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等级)
本次竞赛设置高级印前制作员(三级)、高级平版印刷工(三级)、中级印品整饰工(四级)、高级出版发行员(三级)、中级平版制版工(四级)五个竞赛工种。
二、参赛人员
凡从事印刷、发行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学年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工种的竞赛。
三、参赛条件
(一)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竞赛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3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3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三)符合当年度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也可参加相应职业(等级)的竞赛。
四、组织管理
本次竞赛组委会,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工会、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上海市书刊发行行业协会和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组成。组委会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策划、整体推进与项目审批。组委会下设竞赛专家组、竞赛活动办公室。竞赛专家组负责活动方案的审核、试题审定和考场监督;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