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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布局,实现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力争在2013年使全省有线电视未通达的近300万农户收听收看到广播电视节目。2012年底前完成120万户设备安装,2013年10月底前完成180万户设备安装。

  四、筹资办法

  “户户通”接收设备有两种类型:单模基本型和双模扩展型。单模接收机,可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台、陕西台在内的30多套广播电视节目,在无线覆盖有效范围内可收看到本地无线电视节目;双模接收机,在单模接收机功能基础上,在有地面数字电视发射设施的区域,还可收看到当地数字电视节目。

  我省“户户通”原则上选用单模基本型,有条件的市县可选用双模扩展型,所需资金由市县承担。单模基本型接收设备成本为每户400元(实际价格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由受益农户自主购买,国家和省、市、县给予补助,产权归购买用户所有。每户的400元中,中央财政补助100元,省级财政补助100元,市、县财政补助100元(其中设备补助50元、安装费50元),农户承担100元。市县分担的比例由各市政府确定,对于财政困难负担较重的县,市级财政可多承担一些资金。各市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户户通”市县配套资金的筹集和划拨,及时将配套资金上划省广电局“户户通”账户。省上对投入力度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的市县优先安排工程实施,并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补助。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市县,由市县各自完成承担的配套资金部分的工程任务。

  省广电局商省财政厅,制订我省“户户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确定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人,开设专户专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挪用现象。凡列入国家和省上补助资金范围内需采购的“户户通”接收设备,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省广电局根据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具体的技术、安装、服务等要求,报省财政厅审核后,统一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完成设备采购工作。省广电局组织签订合同。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2012年6月-7月)。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户户通”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建设任务,部署具体工作,落实配套资金,与各市签订“户户通”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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