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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2012〕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陕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巩固扩大医改成果,继续破解医改难题的关键时期,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阶段。为深入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实现2020年总体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决策部署,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期为2012-2015年。本规划是这一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2009年医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大胆探索,努力实践,5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3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是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72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1%、71%和65%。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三统一”工作成效明显。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90%以上的规范化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明显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初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安心工程”顺利实施,妥善解决了基层医务人员的住宿、洗澡和吃饭难问题。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万名医师培训计划和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以建立平价医院为特点的“子长模式”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宝鸡市作为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三年医改实践证明,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稳步推进,尤其在基层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医改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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