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2〕12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两网化建设,现将省厅《关于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按照通知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迅速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有效的创建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此次创建活动。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保障局按照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至少上报1个示范网格评估点,并于5月18日前上报市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