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经信征[2012]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结合《2012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抓紧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将信用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
2012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是上海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常务会议、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及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倡导“诚信”价值取向,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为导向,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利用为主线,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平台建设,创新拓展应用,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为加快构建“诚信上海”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布局规划
聚焦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制订,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1)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研,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2012-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布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发布《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各部门任务分工和制度安排。(3)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大会,部署新一轮信用建设工作。(4)充实完善市级、区级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区县信用建设工作的考核。(5)结合工作职能,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加强信用建设配套规章制度、规划计划等的编制,全面完善本市信用制度环境。
二、完善公共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机制
围绕解决现实紧迫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强化公共安全领域信用建设。(1)贯彻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深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严重失信违法者市场退出与重点监控机制。(2)发布《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1部分制造业企业》,扩大质量信用分级评价试点范围。(3)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用建设试点,探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估。(4)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建立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检索平台,探索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围绕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深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加强信用信息记录与应用。(5)持续开展公交、出租、旅游客运、危险货运等交通港航行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驾驶员的信用管理与考核。(6)完善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大环境违法“黑名单”在绿色信贷、企业上市核查等领域的共享应用。
三、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公正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信用管理机制,规范社会秩序。(1)以完善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为重点,启动制订住房保障对象不良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住房保障对象信用档案。(2)突出《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信用制度安排,完善信用评价指标设计,加强对来沪人员的诚信管理与引导。(3)研究建立城乡低保申请信用管理机制,创新信用服务在慈善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福利企业诚信建设,开展相关立法研究。(4)完善“上海网络社会征信网”建设,培育诚信、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四、全面加强政府部门诚信建设
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1)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设市、区两级行政审批电子监查系统,深化告知承诺,提升行政效能。(2)完善“政风行风热线”、“纠风在线网”等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政府部门诚信履职的监督,研究将诚信履职情况列入测评内容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3)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基础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提升行政透明度。(4)加强行政行为规范与监督,实施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制度,完善执法调查规则,提高执法公信力。(5)建设市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将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因公出国(境)管理、社保基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平台纳入监管系统。(6)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公务员招录的诚信管理,探索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促进公职人员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