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咸政办发〔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5月9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今年1至4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93起,死亡12人,受伤9人,经济损失190.6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86.26%、上升20%、下降77.5%、上升39.83%。
一是火灾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1-4月发生火灾事故378起,同比增长110%,事故起数占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数96.18%。
二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1-4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1人,同比增长22.22%,占全市事故死亡人数总数91.67%。
三是截至5月9日,全市共发生两起一次死亡5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用完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的较大事故控制指标,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2起事故分别为:3月30日13时50分,咸安区107国道1338Km+40m处发生一起金杯面包车(鄂AF0577)与对向行驶的本田牌小轿车(鄂L62033)相撞,造成4名人员当场死亡,1名人员在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5月2日14时35分,咸安区境内横路线27Km+60m处发生一起比亚迪小轿车(鄂L0B707)与对向行驶的咸运集团通城恒通公司大客车(鄂L50837)相撞,小轿车驾驶员及乘员共5人当场死亡、两车严重受损。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县市、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够落实,隐患排查不够彻底,安全监管疲软乏力,对“三非”、“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大;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广泛存在;三是安全专项投入进展不平衡,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进展缓慢,个别地区重视不够,严重不足,至今尚未启动这项工作;四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数据统计工作不重视,上报不规范。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压降各类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