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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2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2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聊政发〔201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节能考核制度,深入推进节能工作,市政府确定继续对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实行节能“双目标”责任考核,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现就落实2012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性

  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行节能“双目标”责任考核,是确保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措施,强力推进,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2011年节能任务目标。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节能目标任务要降低3.7%以上。由于我市的产业结构偏重、能耗增长过快等问题十分突出,全市的节能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节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和主攻方向,作为促进生态型强市名城建设的重要措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节能的关系,真正做到思想上坚定不移、工作上坚持不懈、节奏上持续均衡,下更大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节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2012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一)市发改委节能目标任务

  1.根据国家和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要求,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全项目管理档案。将有关项目立项情况及投产运行情况及时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节能项目,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3.完成省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2012年度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任务。

  4.确保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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