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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支持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2.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

  (1)依据山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我市卫生规划,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局负责)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3.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1)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2)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根据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细则,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依法调处医患纠纷,严厉打击医闹等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1)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等违法违规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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