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落实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试点范围。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兴办确有技术特色、社会需求明显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民政局负责)
4.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市卫生局负责)
5.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荣成、文登、乳山三市和环翠区各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县外转出率。启动实施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4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3.94万、4.1万。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以镇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100%,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5%以上。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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