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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洛政办〔2012〕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消防安全环境,健全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洛发〔2012〕3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洛政〔2011〕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为依托,坚持“政府主导、公安消防部门主推、乡镇(街道)主责、资源力量整合、全民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整合基层专兼职网格管理力量,全面拓展消防安全管理覆盖面,巩固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建立具有洛阳特色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四到位两提升一巩固”,即组织经费保障到位、管理网络覆盖到位、信息处置机制到位、责任奖惩落实到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层火灾形势更加巩固。

  三、工作内容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全市网格服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社区按照1000户3000人的标准划分若干网格,通过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完善设施,开展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应急处置和“零火灾网格”创建活动,最终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

  (一)健全基层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建立消防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要依托综治办或安监办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综治办或安监办主任兼任消防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行政村治保主任和社区综治专干为辖区消防工作具体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辖区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网格长是各个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网格内各项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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