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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

  1.明确火灾防控职责。各级政府要将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落实经费等保障,逐级签订责任状,推动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相关警种、公安派出所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把责任明确到每一名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动员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发挥各地“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提高举报投诉中心社会认知度。

  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省和各市、县制定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农场全部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工作机制,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区域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至少全面排查一遍。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7月份,省和各市、县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意见,制定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从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强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

  1.开展消防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7月底前,完成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凡发现“打非治违”行动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10月1日前,坚决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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