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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7.免费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技术性贸易壁垒(WTO/TBT)信息咨询服务,帮助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三、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8.深入开展“质监服务进园区”活动,为园区内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面对面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降耗减损、QC小组、质量标杆对比、质量提升、合理化建议等“质量强企”活动。

  9.鼓励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社会责任标准认证以及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有关国际标准认证。

  10.针对小型微型生产企业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定期不定期举办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会,指导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帮助其进行整改,提升质量。

  11.免费举办“质监培训超市”,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质监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及检验、特种设备、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强制性认证、商品条码等培训。

  四、减免小型微型企业收费

  12.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企业净含量监督抽检不收费,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收费,购买食品监督抽查样品,对集贸市场衡器实行免费检定。2014年12月31日前,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纸质证书工本费。

  13.2012年11月底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督检验费和定期检验费、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费以及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压力表、电子秤、企业温度计检定费减半收取。

  14.对小型微型企业承担国家或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鉴定的LED应用产品质量检验或经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共同确认的LED应用产品科研项目的产品检测,按项目只收取一次费用,企业可进行多次改进试验,不再收取因项目改进而产生的试验费用。

  15、帮扶指导小型微型企业自行开展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压力管道在线检验,降低企业检验成本。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厦门标准信息网”免费联网密钥并预存部分标准费用,免费提供标准检索浏览服务。

  五、优化小型微型企业质量发展环境

  16.帮助解决小型微型企业遇到的政策问题。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沟通予以协调解决。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在其他省市遇到质监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政府提供支持的,积极协调相关质监部门加以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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