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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2〕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27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区县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凡使用盗版操作系统、办公系统和杀毒软件的计算机的地区和部门要立即进行整改,市政府各部门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统一更换任务,各区县政府及部门于2013年底前完成统一更换任务。到2013年底,全市各级各部门所有计算机都要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软件正版化率要达到100%。

  二、组织保障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联络员。各区县政府负责本级政府及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确定联络员,于7月15日前将领导机构人员和联络员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局)。

  三、工作步骤

  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7月底

  各区县及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调查表》认真进行自查登记,并按照核查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正版软件采购计划。7月底前将核查情况及制定的正版软件采购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2年8月至12月底

  8月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及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和完成软件采购工作计划情况进行核查。

  9月份,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区县完成购置、安装使用正版软件与维护技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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