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宁政〔2012〕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2-2015年)》,努力构建西宁市全民健身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和推动西宁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促进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提高全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意识和身体素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使广大市民人人参与运动,人人拥有健康,现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乡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体育均衡发展和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人为本和体育事业的公益性,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使体育健身成为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的奋斗目标。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人数明显增多,市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更加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一)城乡居民健身意识有所增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每周参加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比例达34%以上。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达81%,在校学生85%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超过15%,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市民体育健身保障水平保持省内领先。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达到2000处以上,人均体育健身场地达到1.08平方米。区县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设施在全市社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的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48.1%,全民健身初步形成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区县建立“全民健身活动(指导)中心”;创建全民健身示范乡镇、社区;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的条件建设体育设施,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