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科技部门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所肩负的特殊使命和艰巨任务,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科技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推动全省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二、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我省当前科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新任务,结合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就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科技经费投入等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找准科技体制改革的着力点、突破点,推动我省区域创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坚持统筹兼顾,遵循规律;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赢;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围绕海西建设的战略定位和目标要求,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我省经济社会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科学发展轨道。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国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科技工作进展情况,争取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经费等支持。要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全面准确掌握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任务的深入实施。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加强信息报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请各市、县(区)科技局、厅各直属单位于7月底前,将第一阶段学习和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措施和做法上报省科技厅办公室。(联系人:谢光球 联系电话:0591-8786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