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财(会)发[2012]16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部门、高等院校、各大型企业,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总体要求,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全面提升全区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宁夏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既针对全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也适用于各地各单位对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宁夏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宁、人才强区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统筹规划,以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发挥人才作用为根本,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能,努力打造宁夏高端会计人才品牌,为全区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坚持从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实际出发,按照高端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争取用6年左右时间,培养一批(120人左右)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财经法规、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发挥高端会计人才的辐射作用,促进我区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宁夏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刘怀明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人社厅专业技术管理处、财政厅会计处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等有关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具体履行制定阶段性培训计划、商定培训教材和师资、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议等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