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第三批“和谐校园”和首批“和谐校园示范学校”的通知
(辽教发[2012]143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全省“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校按照《
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地区和先进学校,为全省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三批和谐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1]202号)精神,经过学校自评申报、各市教育局考核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进行抽查并进行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决定授予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等49所学校“和谐校园”称号、辽宁省实验学校等42所学校“和谐校园示范学校”称号(学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创新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学习被表彰单位的宝贵经验,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努力打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件:
1.被授予和谐校园称号的学校名单
2.被授予和谐校园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名单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1:
被授予“和谐校园”称号的学校名单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大街第二小学
沈阳市于洪区花城学校
沈阳市辽中县于家房九年一贯制学校
沈阳市沈河区教育局第二幼儿园
大连普兰店市幼儿园
大连市第三十六中学
大连市第七十六中学
鞍山市铁西区共同小学
鞍山市立山区通山小学
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初级中学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逸夫中心幼儿园
抚顺市沈抚新城方大实验小学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