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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方案的通知

  (五)围绕信息安全,抓好管理和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开展涉密信息资产普查。落实信息安全检查制度,依据《河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指导方案(试行)》,扎实开展信息安全检查与测评。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二是建设两个中心。建设市信息安全云服务中心,针对现有大部分局委和企业存在信息安全制度体系不完善、缺少信息安全专业人员、安全审计系统缺失、安全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提供全市统一的信息安全监控服务、安全检查自评估服务、在线信息安全培训服务、预警响应服务。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容灾备份中心为基础,建设一个“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统一服务、保障安全”的市级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统一为市直各部门提供同城异地数据级容灾备份服务,有效防范不可抗力灾难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丢失与系统瘫痪,实现市直各部门核心业务系统和数据的快速恢复与部署,保障市直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持续稳定安全运行,节省政府财政投资经费。
  三是加快建设两个支撑体系。制定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依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建设市、县两级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作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加强、充实信息化组织领导机构的力量,强化其统筹规划、调配资源、制定政策、督促检查等职能。扩充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为市政府信息化决策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推进顶层设计
  按照信息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的要求,制定《智慧郑州建设规划》,按照“统一传输、三级中心、多个终端”的要求,科学设计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支撑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尽快形成规范、统一、集约化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
  (三)完善政策措施
  积极开展信息化政策研究,尽快形成有利于信息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市信息办与市发革、财政等部门尽快制定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市信息化办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审批涉及信息化方面的项目和资金时,必须征求市信息化办的意见,做到专业和综合的统一。市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适时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信息化责任目标考核,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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