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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公安消防支队和韩光等30名同志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公安消防支队和韩光等30名同志的通报
(郑政文〔2012〕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不断创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部队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各项消防工作的扎实开展,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连续7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我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予以通报表彰;给予韩光等13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唐钦等17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最大限度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消防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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