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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的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的意见
(大政办发[2012]8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国办发 [2012] 13号),加快推进我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优化水源结构,保障供水安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大连市实际基础和优势条件,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科学规划、集聚发展、完善政策、加强监管,优先发展电力、石油、化工等高耗水行业海水淡化,优先支持淡化水生产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重点扶持可带动我市相关技术和装备制造集聚发展的海水淡化项目,逐步建立起我市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全面推动海水淡化相关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原材料生产和盐化工等产业集聚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市沿海电厂、石化企业基本实现利用海水淡化水作为工业用水,依据《大连市海洋资源利用“十二五”规划》和《大连市水务现代规划》,到2015年,全市海水淡化规模达到50万吨/日;到2020年,全市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100万吨/日。
  二、重点项目和产业布局
  (一)重点电力、石化企业的海水淡化项目布局。到2020年,新建、扩建、完善华能电厂、华能二热、庄河电厂、红沿河核电站、普兰店热电厂、大化大孤山热电厂、大化松木岛热电厂等热电、电厂的海水淡化项目;实施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公用工程能源中心的海水淡化项目,为西中岛中石油大型炼油项目及其它石化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实施长兴岛西部石化区为恒力石化(PTA)等项目配套的海水淡化项目。
  (二)重点海水淡化区域布局。根据园区产业规划、海水淡化条件,确定海水淡化重点园区为:瓦房店红沿河循环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园区、松木岛化工产业园区、大孤山石化产业园区,花园口新材料产业基地,庄河循环经济区,瓦房店太平湾化工园区,新增工业用水主要采用海水淡化水,新增电力、石化项目全部采用海水淡化水。
  (三)重点综合利用项目布局。大化集团是国内重要的盐化工企业,海水淡化排放的浓盐水可为复州湾盐场生产溴素产品、提高盐产量,以及生产氯化镁、氯化钾、氯化钙等系列化工产品。倡导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综合利用海水淡化排放的浓盐水作为生产烧碱、氯气、提溴素及氢溴酸的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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