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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1.升级改造国家级自动气象观测站。到2013年,全市12个国家级自动气象观测站全部实现连续自动化观测。
  2.推进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到2014年,在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成多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站。整合现有气象161个、水文128个中尺度气象站,统筹布局村(居)委会、中小河流流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中小尺度气象监测网,“十二五”期间新建1086个两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站。
  3.完善天气雷达观测系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支持,在禄劝、东川、寻甸、嵩明、宜良等县(区)关键区域建设5部X波段数字化雷达,新建1部C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到2015年实现雷达监测全区域覆盖。
  4.健全雷电灾害监测网。对现有中心站进行扩容升级,2014年年底以前,在主要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大型危化企业等重点区域布设45套大气电场仪,及时监测地面大气平均电场大小和极性的连续变化,灵敏响应近距离雷暴活动发生发展的全过程,为雷电灾害预警提供支持。
  5.加强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到2014年,在东川、寻甸、嵩明、晋宁、安宁、石林、宜良、富民、禄劝等9个县(市)区建成9套以越野车、移动综合气象观测自动站、应急通信保障和气象信息综合处理应用平台为主的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
  6.加快气象通信保障系统建设。实施气象广域网络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省-市-县”三级气象数据通信带宽,建成适应多种需求的多媒体数字气象信息服务网站及气象信息分布式存储与共享系统,基本实现主要气象信息社会共享。
  (二)强化监测预报工作
  建立健全干旱、洪涝、低温等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要天气预报体系以及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突发性灾害预警体系,增强气象灾害趋势预测水平及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能力,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和强降雨、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水平。针对突发暴雨、强对流天气等强化实况监测和实时预警,对灾害发生时间、强度、变化趋势以及影响区域进行科学研判,提高精细化预报服务水平。建立综合临近报警系统,在人口密集区及其上游高山峡谷地带加强气象、水文、地质联合监测,及早发现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险情。加强农村、林区、风景区及雷电多发区域的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加快景区雷电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防御系统建设,在农村雷电多发区加快开展农村防雷减灾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森林火灾致灾因子监测,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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