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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要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衔接,指导筹备好现场献血活动,并定期派出流动采血车到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及采血工作,做到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车辆,使无偿献血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管理,组织采供血机构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依据《昆明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要加强对辖区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制定本辖区内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和血液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搞好临床计划用血,加强对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好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
  在本市区域范围内的三级综合医院要提供一定的场所或房屋,支持配合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建立固定采血点(屋),同时宣传、动员患者家庭成员、亲友及所在单位职工开展互助无偿献血。
  四、加大宣传,发挥基层单位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作用
  无偿献血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2011年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1059号文件)精神,更加广泛深入、更富有实效地进行社会动员。要结合正在全市开展的“爱我昆明、美在春城”主题实践活动,将宣传和普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在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知识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无偿献血先进事迹,优先利用黄金时段免费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并配合做好主题宣传和大型宣传活动。市、县(市)区电视台每晚要安排一定时间的无偿献血公益广告。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在校学生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城市居民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75%以上,真正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献爱心的善举,是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无偿献血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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