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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单位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单位的通知
(昆政办〔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10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了辖区范围内公路及桥梁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治超工作先进单位。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弘扬进取精神,推动我市治超工作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签订的《昆明市人民政府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市治超办考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11年度在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昆明市2011年度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先进单位
  官渡区人民政府
  石林县人民政府
  安宁市人民政府
  昆明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昆明公路管理总段
  二、昆明市2011年度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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