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协办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3.着力发展非公经济和小微企业。创新和落实非公经济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非公专项扶持资金规模增速与财税增速保持同步,稳步提高非公经济增加值。坚持公平竞争原则,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在土地、资金、财政、税收等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上与国有经济平等互利发展;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市政、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坚持服务至上原则,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抢抓桥头堡建设重大机遇,支持非公企业与东南亚、南亚地区境外资源加强跨境经济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坚持成长性原则,抓好百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千家微型企业创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4.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水价(污水价格)结构,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建立以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制度,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煤气生产、供应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与燃煤价格相适应的价格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人工煤气价格,节约能源资源;积极配合省推进居民阶梯电价、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药品定价方式改革,研究完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价格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滇管局
协办单位: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煤气集团有限公司
5.深化环保收费改革。实行排污权有偿交易和环境污染补偿机制,积极推进主要排污物排污权交易和征收扬尘排污费工作。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滇池保护和治理,确保滇池生态资源得到永续利用;依据《云南省
滇池保护条例》,按程序报批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滇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
6.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权事权统一、提升基层活力的原则,适时启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基层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主动性与能动性。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大结余资金管理力度,完善结余资金管理程序,逐步减少结余资金规模。推进国库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继续扩大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有效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的相互衔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和执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采购资金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