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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实现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实现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发〔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实现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进一步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努力实现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努力实现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8年以来,我市通过加快推进教育强市步伐,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全面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全市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大幅度改善,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完成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的目标。但义务教育阶段还存在部分农村中小学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相对滞后等问题,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重道远。
  新时期,为切实解决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和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按照现代教育内在发展规律,进一步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实现中小学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已势在必行。这是摆脱贫困、改善民生的必然选择,是改善办学环境、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是解决中小学教育长期投入分散、质量效益不高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和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十二五”期间,以农村地区为突破口,以加快建设寄宿制中小学校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地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努力开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体现公平,注重效益。重点改造各区域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使规模办学和集中办学效益最大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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