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型、大型餐馆,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指定接待单位,量化等级评级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有熟食制售的综合商场超市。
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至少配备C1类(餐饮服务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培训考核流程(见附件1)
1、报名方式
培训、考核分开报名,可以通过到培训考核点现场或电话、网上的方式报名。报名网站: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网。
2、培训考核方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具体时间由培训点安排。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计算机在题库内随机抽题,自动评分。考试时间暂定为90分钟,题型有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三种类型。
3、培训为自愿,考核为强制
为使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整体素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须经统一培训,但考虑部分学员通过自学或其它方法已经掌握了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因此,学员可以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考核。
(四)培训考核费用
试点期间,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进行补贴,我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一人次的免费考核名额,培训费用实行政府补贴与企业或个人分担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考核机构根据成本收取适当的培训费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自费参加考核:
1、安排1名以上人员参加考核的,超出1名的部分须自费;
2、已经报名,但未按期参加考核,再次报名须自费;
3、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再次参加考核须自费;
4、非单位委派,个人自愿参加的,须自费。
(五)已获证餐饮服务单位要求
已获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尽快安排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未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简介、流程图、培训考核须知等详细内容见《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指南》(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培训考核指南》)。
二、培训考核点分布及联系方式
试点期间,全市共设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点8个,其中福田、罗湖、南山区各1个,宝安区3个(分别设在西乡、龙华和沙井),龙岗区2个(分别设在龙城和布吉),基本能满足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就近参加培训考核的需要。各培训考核点的联系方式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点联系方式》(附件2,以下简称《培训考核点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