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黄河防洪预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2年黄河防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沿黄各县(市)、区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黄河防汛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防洪预案,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市防指黄河防汛办公室(联系电话:55586132)。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
2012年黄河防洪预案
目录
一、黄河济南段概况
二、黄河防洪任务
三、黄河防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四、黄河防汛队伍组成及任务
五、黄河防洪响应等级与行动
六、险情分析与处置措施
七、黄河防汛队伍使用原则和审批权限
八、黄河防汛物资的储备、筹集与使用
九、有关保障
附件:1.济南黄河现有险点险段情况明细表
2.济南黄河防汛防守力量配备总表
3.基干班需配工具料物器材表
4.抢险队需配工具料物器材表
5.每1000米防守责任段需配料物器材表
6.社会团体及群众备料所需的防汛物料种类表
为做好我市黄河防汛工作,确保黄河防汛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黄河济南段概况
(一)河道情况。
黄河济南段上迄平阴县东阿镇后姜沟,下止济阳县仁风镇老桑家渡,河道长183.35公里,纵比降约万分之一。槐荫区北店子以上右岸为长平滩区,无堤防,河宽一般5~10公里,左岸为聊城市东阿县、德州市齐河县临黄堤;北店子以下为受工程约束的弯曲型窄河道,河宽一般0.5~2公里,最窄处为槐荫区曹圈险工17#坝,河宽仅444米。总的特点是河道上宽下窄,排洪能力上大下小,目前平槽流量4000立方米每秒左右。在济南河段汇入的支流,自上而下主要有浪溪河、玉岱河、南大沙河、北大沙河和玉符河,支流流域面积1973.2平方公里。
(二)工程情况。
共有各类堤防188.657公里,其中临黄堤172.463公里;险工23处,888段坝(岸);控导工程48处,786段坝(垛);顺堤行洪防护工程2处、坝岸12段。各类涵闸18座,其中引黄涵闸11座,设计引水流量225立方米每秒。
(三)跨河工程。
我市河道范围内现有铁路大桥3座:曹圈黄河铁路大桥、京沪高速黄河铁路大桥、泺口黄河铁路大桥;公路大桥6座:平阴黄河公路大桥、京福高速黄河公路大桥、建邦黄河公路大桥、济南黄河公路大桥、青银高速黄河公路大桥和济阳黄河公路大桥。黄河浮桥19座。穿堤管线16处。
(四)滩区情况。
我市黄河滩区总面积506.5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3.63万亩,涉及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66个村,41.05万人,其中滩区内居住29.05万人。平阴、长清滩区面积388.80平方公里,占全市滩区总面积的77%,当发生11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时,可蓄滞洪水15亿立方米左右,对于确保济南以下窄河段防洪安全,发挥着重要的调蓄作用。当艾山站流量达到10000立方米每秒时,全市有16.07万人在村庄附近的山坡或安全台避洪,不需要外迁,但仍有12.98万人需要外迁,其中仅长平滩区就需外迁10.14万人,迁安任务十分繁重。
二、黄河防洪任务
我市黄河防洪任务为:黄河花园口站发生不超过22000立方米每秒的设防流量,经东平湖分洪,泺口站不超过11000立方米每秒的设防流量,确保大堤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办法缩小灾害。
三、黄河防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黄河防汛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山东省防总《关于完善防汛预案执行责任体系的通知》(鲁汛旱总电〔2012〕3号)要求,各级政府防汛行政首长为责任辖区防洪预案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行业防汛预案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全市黄河防汛抗旱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市防指在济南黄河河务局设立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黄河防办),负责黄河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济南警备区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济南黄河河务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市政公用局局长任副指挥;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济南广播电视台、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地震局、市水文局、武警济南市支队、济南铁路局济南工务段、济南供电公司、中石化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人保财险济南市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市防指成员。
济南市各级黄河防汛抗旱责任制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另行公布。
(一)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职责。
1.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研究部署本辖区黄河防汛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有关黄河防洪的政策、规章制度。
2.加强黄河防汛宣传教育、思想发动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3.负责组建本辖区防汛办事机构,解决黄河防汛抗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黄河重大险情的抢护工作。4.组织制订实施本辖区防御洪水方案,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5.负责督促黄河防汛队伍的组织训练、料物准备、河道清障等防汛准备工作。6.组织做好黄河滩区、蓄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和救灾工作。7.根据汛情,及时组织、指挥抗洪抢险。8.指导、协调、督促本辖区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不断提高防御洪水的能力。9.组织黄河防汛督察和防汛检查,督促本辖区抗洪工作的开展。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本辖区黄河抗洪抢险的指挥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行使本辖区黄河防汛指挥权。
2.贯彻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作,全面做好黄河防汛工作。
3.研究部署黄河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4.根据黄河防总、省防指的要求,结合本辖区防洪工程现状,制定黄河防洪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5.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黄河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黄河防汛工作。
6.负责下达防汛调度指令,并检查、监督、上报贯彻执行情况。
7.洪水达到警戒水位以上时,按照黄河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巡堤查险、抢险、迁安救护等工作。汛情紧急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黄河防汛抢险和迁安救护等工作。
8.研究和推广防汛先进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9.做好黄河防汛其他工作。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济南警备区:根据洪水演进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2.济南黄河河务局:负责济南段黄河工程的行业管理,密切检测黄河防洪工程运行安全状况,及时提供黄河汛情、工情及险情等信息,负责黄河抗洪抢险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3.市水利局:负责入黄支流的水量调度。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重要防汛物资的调集、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工作;统筹防汛通信保障,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工作,组织通信网络运营企业维护各类防汛通信设施,监督各通信网络运营商制定防汛通信应急预案并落实好各项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的相关预警信息发布。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5.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汛职责落实情况,搞好责任追究。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侦破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做好黄河清障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参加抗洪抢险的人员,并按规定实施奖惩。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黄河抗洪抢险、工程建设、灾后重建等永久用地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行洪设施;优先运送防汛抢险、卫生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0.市民政局:负责黄河滩区、蓄滞洪区的群众迁安救护工作。负责洪涝灾害调查、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做好迁移、安置、救济、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抢救伤员,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防止疫情暴发流行。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2.市环保局:负责入黄支流及滩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水环境污染的监测、预警工作,向市防指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3.济南广播电视台: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相关预警信息发布。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4.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汛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5.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灾情调查和农业损失统计,组织指导灾区人民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