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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综合协调组组成:由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教育局、安监局,市政府新闻办和地方政府等单位组成。职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供市指挥部决策参考;根据指挥部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组织打击灾区违法犯罪和干扰抢险救灾等行为;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抢险救灾组组成:由济南警备区、武警济南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当地政府、济南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职责:发生险情时应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保护重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免遭损毁。发生灾情时组织部队、武警战士、消防官兵等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组织抢修受损毁的基础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减轻或消除次生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组组成:由市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局、旅游局、城市园林局、气象局、地震局及当地政府等单位组成。职责:调查、分析、预测雨情、水情、灾情等。发生险情时进行应急调查、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发生灾情时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情发展趋势;根据灾情变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情评估,随时提出应急救灾措施建议。协助抢险救灾组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防治工作,减缓或制止险情和灾情的进一步发展。
  医疗救护组组成:由市卫生局、当地政府、医疗单位组成。职责:发生险情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救援队伍等。发生灾情时及时调拨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市区主要医院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卫生防疫,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当地政府组成。职责:储备必要的防灾物资,接收、分配和监督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相应的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救济救灾工作;调动社会力量、物资、设备等用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灾后重建组组成:由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民政局、规划局及地方政府组成。职责: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筹集及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妥善安置灾后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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