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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十)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软实力。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文化素养。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推进各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经常性地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综合减灾备灾工程。

  1.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建设工程。开展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相关数据库,编制省、市及灾害频发易发区县级行政单元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完善信息化手段,实现相关部门涉灾业务的协同与资源共享,提升灾害风险信息与搜救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能力以及救灾、减灾的会商和决策能力,有效支撑相关部门防灾减灾协作。

  与国家环境减灾卫星星座建设工作相衔接,加强卫星减灾应用技术的应用。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卫星和航空遥感应急监测合作机制,加强省级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卫星减灾应用水平。

  2.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积极推进北斗综合减灾示范项目建设与系统整合,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物资调运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与传递。构建灾害损失评估、预案推演信息系统,为灾害应急救助提供科学决策信息。大幅提升灾害应急救助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与指令信息的快速传达能力。加强各级救灾装备建设,提升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

  3.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工程。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资源整合为原则,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加快全省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的仓储规模,加快设区城市一级救灾储备库建设,形成以省级库为枢纽、市级库为骨干、县级库为基础、基层乡村社区救灾物资储备站(点)为必要补充的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规模适度、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卫生防疫、交通应急保障、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物资储备,加强救灾储备物资信息管理能力,优化救灾物资管理与使用,提高救灾物资投送能力。

  (二)防洪抗旱减灾工程。

  1.河道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有重点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治理,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启动金堤河、大汶河、洙赵新河、泗河、梁济运河、沂沭河、大沽河、小清河、潍河、弥河、支脉河、北胶莱河、徒骇马颊河项目建设。

  2.治淮工程。启动实施湖东堤封闭工程、郯苍平原洼地治理、沿运平原洼地治理、南四湖滨湖平原洼地治理以及沂河、沭河、泗河、小清河、洙赵新河、梁济运河治理等10个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拦蓄洪水能力。

  3.防潮堤工程。实施千里海堤工程,高标准规划建设防潮体系,构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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