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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积极推进基层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继续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强化城乡社区的灾害综合防御能力。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救助等政策,积极开展农村减灾安居工程建设,着力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

  (七)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开展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研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全国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建成完备的覆盖灾前预评估、灾时跟踪评估和灾后损失评估的灾害评估系统。积极推行防灾减灾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综合减灾的标准化水平。

  推动防灾减灾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立足我省防灾减灾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和吸收科技前沿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成果,加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导航定位、三网融合、物联网和数字地球等关键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研究,积极实施北斗综合减灾示范项目,推动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应用。强化科研交流与协作,注重科研与防灾减灾事业的结合,特别是加快推进防灾减灾部门与省内外科研院校的项目合作,搭建我省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防灾减灾研究平台,开展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相关课题的联合攻关。加大政府对防灾减灾科研资金的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防灾减灾领域的支撑作用。

  (八)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建立畅通的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渠道,完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防灾减灾的政策措施,建立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征用补偿机制,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公益慈善机构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完善自然灾害社会捐赠管理机制,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干预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防灾减灾志愿服务的指导,扶持基层社区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

  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九)加强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实施。积极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

  加强防灾减灾专业队伍建设。适时成立省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建立防灾减灾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资源在防灾减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救灾抢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结合救灾抢险工作特点,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灾结合”的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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