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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是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山东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市、县应急预案基本健全,省、市、县三级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健全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监管制度,规范了灾害救助和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制度。救灾捐赠机制逐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由水库、河道、湖泊和蓄滞洪区等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和以海堤为主体的防潮工程体系,全面完成了列入国家规划的158座大中型、350座小型和列入省规划的388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15个设区的市、77个县(市、区)完成城区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全省多处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崩塌、滑坡等重大隐患区实施了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建成区域气象观测站台1435个,地基GPS水汽监测站20个,完成了全省高空气象探测站探测系统换型。建设了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扑火物资储备库和林火观测瞭望网络等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和受灾群众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程,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抗灾能力。扎实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重点区域和城市的防灾减灾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五是防灾减灾专业队伍逐步壮大。建立健全了相关部门联动机制,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基础设施抢修、森林防火、医疗卫生等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建立了覆盖全省所有村庄(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和气象信息员队伍,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全面推进。

  (二)“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变暖和全国气候异常的背景下,我省干旱、洪涝、风雹、台风、雪灾、低温冷冻、病虫害以及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增加,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益突出。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的经济附加值提高,自然灾害对城市和农村的破坏程度有加重的趋势。我省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设防水平偏低,农村居民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弱。同时,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日趋严重。

  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十二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一是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协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对各类自然灾害的综合防御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二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还不够完善,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尚待提高,灾情监测、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滞后。三是城乡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偏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防灾减灾能力相对薄弱。四是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数量难以满足救灾需要,救灾应急装备、技术手段、通信和应急广播设施严重滞后,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亟需提高。五是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各级灾害信息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亟需进一步提高,减灾专家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六是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的社会动员机制尚不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亟待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面向基层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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