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省政府创建宜居城市领导组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各市也要确定专门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里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积极抓好试点。各市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科学制定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切实搞好中心市区专项治理的同时,要大力推进所属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省创建宜居城市领导组办公室将抓好各地环境卫生治脏、道路秩序治乱、城市容貌治差、群众如厕治难、绿化品质治低等工作试点,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强化工作考核,确保活动成效。省里主要抓好11个设区城市的专项治理工作,各设区城市要抓好所属县(市)的专项治理工作。为了有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组织定期检查考核的同时,创建宜居城市领导组办公室还要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考核结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进行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注重舆论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和大力推动,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和配合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居民倡导新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破除陋习,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
附件2
山西省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城市和县城扩容提质大行动,进一步提高我省市政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城镇化为主线,以科学发展、保障生活、服务生产、满足社会为指导,以“提高运营质量、安全稳定运行、优质高效服务”为出发点,搞好行业发展规划,规范企业运营,创新监管机制,完善应急保障,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实现扩容提质的行动目标,又好又快地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的专项治理,到“十二五”末,全省所有城市和县城都要达到下列要求:
第一,编制完成市政行业9个专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并加大力度,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