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管理并重,改善城市公厕。第一,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和改造一批城市公厕,到2013年底,太原市每平方公里应有4-7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其他城市每平方公里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人口密集街道和商业区道路公厕间距不大于500米,居民区公厕间距不大于800米。第二,按照国家《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公厕的保洁标准和管理制度,通过招标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选择专业服务公司或专职保洁人员进行保洁服务。第三,开展星级公厕评选活动,每个城市均要建设一批星级公厕,2011年以后竣工的公厕项目必须达到星级公厕标准。到2012年底,设区城市的公厕,包括沿街酒店、商场和单位的内设厕所均要免费对外开放,有效服务社会公众。
(五)提升建管水平,实现增绿提质。第一,编制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要加快编制进度,完善编制内容,提高编制水平,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执法检查,保障规划的严肃性。第二,开展园林城市创建。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加强专业指导,开展人员业务培训;统筹城建、环卫、环保、节能、防灾避灾等多方面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加快建设以绿量为基础,以精品为支撑,以历史为文脉,以自然为依托,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园林城市。“十二五”末,长治、晋城、太原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朔州、阳泉、大同、晋中力争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临汾、吕梁、运城、忻州要建成省级园林城市。50%的县级市建成国家级或省级园林城市,30%的县城建成国家或省级园林县城。第三,增加城市中心区绿量。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实施“规划建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还绿”,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在人群稠密区规划建设一批小游园等公共绿地。大力开展立体绿化,推进生态林荫停车场建设,切实增加城市中心区绿量,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第四,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大力开展“山西省城市园林绿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提高规划设计、建筑施工水平,建设具有地域特色、体现城市风貌、张扬城市个性的精品工程。按照精品工程的原则,全面提升改造旧有城市绿地,切实提升城市绿地品质。2011年之后竣工的城市公园必须达到全省星级公园标准。第五,提升城市绿地管养水平。要严格贯彻落实绿线管制制度、绿色图章制度,大力开展城市星级公园、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道路的创建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养护,切实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服务质量和管养水平。到2012年底,设区城市的综合性公园均要达到全省星级公园标准。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