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建成机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使城乡妇女儿童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妇幼卫生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4.努力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物资储备、科教支撑5个系统,形成统一指挥、城乡均衡、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区(市)县建设,努力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
5.不断强化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完善适应统筹城乡发展需要的卫生监督体系,加快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按要求每万人口配备1-1.5个卫生监督人员。进一步推进市、区(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区(市)县以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和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依法做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化卫生监督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
6.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血安全。促进市血液中心建设发展,以适应全市临床用血业务发展需要。优化采供血网点建设,在中心城区设置献血屋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和调整献血网点,探索在有条件的郊区(市)县设置固定献血屋,稳步扩大血液采集面,满足临床用血需要。完善血液库存预警机制和血液动态管理追溯机制,实现相关数据自动同步和资源共享,确保城乡居民用血安全。
7.积极推进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关怀等各项措施,促进精神卫生预防、治疗与康复关怀的有效结合,提高精神疾病就医率、社区管理治疗率和病人好转率,减少精神疾病对广大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
(五)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1.实施健康城市行动计划。切实落实“医防并重”、“以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启动健康城市行动计划,实现医学模式由以病为本向以人为本、由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开展健康社区、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试点工作,建成5-8个健康社区、3-6所健康促进医院。加快城乡居民健康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下街乡活动,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
2.开展健康促进行动。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原则,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和引导非专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面实施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开展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参与得了、感受得到的多种健康行动,建立健康教育资料库,普及健康知识,实施特殊人群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开发健康生活用具,逐步控制和消除健康危险因素,全面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3.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推动全民健康管理和教育向产业化发展,着力引进和积极扶持一批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力争在“十二五”时期末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健康产业集群。加快成都国际医学城建设,形成西部乃至全国领先,集医、教、研、学术交流为一体的医学、医疗、医药基地。构建集中国文化、旅游、中医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园区。
4.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全市农村新增卫生厕所6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市级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活动,建成国家卫生县城1-2个,市级卫生镇20个,市级卫生村60个。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现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窗口单位全面控烟。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以省、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区(市)县中医医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中医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点的城乡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高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医专科医院的中医药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区(市)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14个郊区(市)县中医医院全部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建设标准。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中医药人员配置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0%。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量达到50%以上,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促进非公立中医机构和民间中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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