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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监管队伍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不低于90%,专业对口率不低于70%。监管队伍能力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质量可追溯率不低于7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县城以上全覆盖,乡(镇)以下不低于90%。县城以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全面解决。
  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获证企业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逐步提升。

第三篇 提升四大环节



  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从食用农产品种养及初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关键环节入手,协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产业素质提升,改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体系。

第六章 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按照“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明确“菜篮子”产品为重点的监管追溯对象,从生产源头确保安全。

第一节 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建设标准化基地。采用国际、国内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快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着力建设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场(社)创建活动,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管理。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和推进力度,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加快完善“三品一标”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强化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管理,加强证后监管,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等活动与认证登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引导开展质量管理、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工作,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食品原料、辅料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基地。引导标准化果蔬基地、生猪基地、水产品基地等与品牌企业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实施集中采购,统一包销,降低成本,保障供应,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加强进出口食用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加快制定我省进口食用农产品监管配套措施。按照输入国家(地区)准入条件和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出口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体系。

第二节 增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能力



  提升农产品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省级综合检测中心建设,扶持16个州(市)级综合检测中心和120个县(市、区)级检测站建设,推进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全覆盖,启动乡(镇)速测室建设。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强化例行监测和质量普查,扩大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范围,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外来粮食、果蔬、食用油等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减少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
  加大科技研发推广力度。重点开展水稻、油菜、蔬菜、糖、茶、水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生产及检测技术的研发。构建覆盖全省的检测技术研发和推广网络。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应急评价工作。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风险监测计划,掌握并消除风险隐患。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继续做好全省粮食收获质量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专项调查工作。

第三节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以优势区域农产品、“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配套的产销衔接机制。以城市、批发市场为重点,深入推进查标验证入市、合格销售。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追溯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行跨部门、跨地域的追溯信息共享,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工作网络。将“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全部纳入质量追溯范围,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农产品全部纳入质量追溯管理范围,对上市销售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通可追踪。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严格实行召回制度。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行为,提高信息透明度。
  强化投入品监督管理。切实推行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严防违禁投入品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完善农资企业信用制度,健全经营者销售档案记录,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平台。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种植、养殖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鱼药,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专栏2 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程

  1高原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区30个,改造标准化池塘20万亩,创建2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上市销售的“菜篮子”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比重超过80%;支持20个县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成20个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实施百县百台流动检测车工程,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新建16个州(市)级中心和120个县(市、区)级质检站。在1300个乡(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支持800个重点基地、合作社、批发市场和生产企业检测点建设。
  3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技术推广工程。设立国家和省级监测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州(市)、县(市、区)级监测点。省级完成监测样品 10000个,获得100000个以上检测数据。支持20个县开展优势产业质量控制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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