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
第三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以科学监管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为主线,统筹提高监管水平和食品产业素质,提升四大环节,构建六大体系,加快建设全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全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着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和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在实现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建设“两强一堡”战略目标中发挥支撑保障作用,在全国食品安全系统中发挥排头兵作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平安幸福。
“十二五”时期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战略重点,是全面实施以主题主线为统领、两大示范区为推进平台、四大环节为着力点、六大体系为主攻方向的“一揽子”综合举措,即“1246”工程。“1”是紧扣主题主线。以科学监管促进食品安全科学发展为主题,是现阶段我省在食品安全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谋划和推进“十二五”时期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为主线,是有效解决我省食品安全领域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是推进科学监管的必由之路,也是未来5年贯穿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性、系统性、全局性战略导向。“2”是打造两大示范区。即建设全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全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统筹监管体系建设和食品产业素质提升的推进平台和主要载体。
“4”是提升四大环节。即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种养及初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关键环节的监管水平,是“十二五”时期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着力点。
“6”是构建六大体系。即系统推进监督管理、检验检测、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标准体系、配套法规、信息化管理等六大体系建设,是“十二五”时期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主攻方向。
专栏1 建设全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全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全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改革示范区: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突出改革创新,系统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法规体系、公共检测体系、风险监控体系、标准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2全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紧扣净化产地环境、保证投入品质量安全、规范生产加工和食品添加行为、严格食品流通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系统,着力提升食品农产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质量安全水平。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科学监管,突出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科技支撑。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城镇与农村、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等重大关系,广泛应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转入科学监管轨道。
着力治本,突出源头治理、标准建设和产业升级。推动食品安全工作重心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转移、向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强化标准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食品产业素质,为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奠定牢固基础。
重点突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立足地方实际,针对部分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区域生物多样性、重点旅游区、边境口岸通道以及小作坊、小摊贩等“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手抓整顿,一手建机制,着力标本兼治。
预防为主,突出全程监管、监测预警和风险管控。进一步拓展监管范围,前移监管关口,强化风险检测评估,完善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有效化解苗头性问题,切实控制潜在系统性风险。
强基固本,突出制度创新、队伍建设和基础基层。把强化基础、夯实基层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体制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和经费保障,下沉监管重心,优先充实基层和一线,促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相适应。
齐抓共管,突出政府推动、企业自律和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诚信自律,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主要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食品安全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检验检测和风险管控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层次和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管部门之间职责划分和协调配合机制基本完善。省、州(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五级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全覆盖。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基本建立,实现监管领域无盲区、监管对象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档、监管品种无遗漏。
检验检测和风险管控能力大幅度提高。以省级检验机构为龙头、州(市)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县(市、区)级快速筛查为补充的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建立。国家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不少于10个,省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不少于20个,州(市)级食品检验检测试验室不少于 40个、县(市、区)级食品检验检测试验室不少于140个。
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用房达到国家标准。执法队伍装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所有县(市、区)级以上执法机构具备快速筛查能力。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建立质量监督信息档案。
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以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为龙头、标准规范规程为主体、监督制度办法为保证的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部分优势特色产品地方性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新审定发布农业地方标准不少于200项。新制定安全放心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不少于1000个。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平均不低于95%。农业标准普及率不低于30%。80%以上农产品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全省认证登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不少于25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