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和区域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互通信息,搭建平台载体,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省各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区域劳动力转移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及实施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企业、社会组织、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全面了解区域劳动力转移政策,促进社会各有关方面更加自觉、主动配合落实好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
根据各功能区分类设置的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评,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双转移”战略实施情况的重要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拟定具体考核评估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全程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表: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目标表、广东省劳动力转移功能区分区表
附表1:
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目标表
| 指标
| “十二五”期间
| 2015年底
| 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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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
| 累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
| 400万人
| | |
| 其中累计转移新成长劳动力
| 300万人
| | |
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吸纳劳动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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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万人以上
| 20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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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到服务业就业劳动力比重
| |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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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就业人员中本省劳动力比重
| | 45%以上
| 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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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劳动力在东西北地区的就业比例
| | 比2010年提高8%
| 比2015年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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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转移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重
| | 60%以上
| 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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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转移就业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技能人才比重
|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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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生态发展地区通过劳动力转移实现的生态移民总数占当地人口比重
| | 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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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重点输出区
| 东西北富余劳动力地区
| 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转出的比重
| 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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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非农就业比重
| 比2010年提高5%
| | |
劳动力就近转移区
| 吸纳外来新增转移劳动力人数
| 年均增长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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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聚集提升区
| 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就业规模
| 年均增长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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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GDP与就业总人数的比值
| 年均提升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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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优化配置区
| 高级以上技能人才占转移人员比重增长率
| 年均增长0.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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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人才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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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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