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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为老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郑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10〕7号),制定了《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办法(试行)》(郑民文〔2011〕218号),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2011年为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869.06万元,全市各类养老服务床位达到1.5万张;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开展,已建成社区托老站34家,为辖区老人提供了周到的生活、文化、娱乐服务;开展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逐步提高,服务管理不断规范。
  老龄宣传工作不断加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注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积极建立健全媒体宣传阵地和网络,广泛开展老龄事业宣传教育,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与老年人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仍较突出;养老保障制度和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老龄事业投入不足,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老年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侵犯老年人权益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认真研究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截止2011年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百万,并且每年以3.3%的速度递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近12万,到2015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120万,老年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等突出特点,社会养老负担日趋加重,农村老龄问题加剧,农村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突出。人口老龄化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关系社会长远发展的问题,对“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
  近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公共财政政策深入贯彻,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积极参与老龄事业,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国务院印发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出台了《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中提出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这些都为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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