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建发〔2012〕8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目前,廉政风险节点控制管理第一循环工作已经完成,共查找出 155个风险节点,其中一级72个,二级51个,三级32个,并制定了278条防范措施。为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将防控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制约腐败问题发生,厅党组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结合我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四个面、五条线”,综合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升全厅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安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为目标,逐步形成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厅领导班子、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防控的重点为分管的工作或岗位职责中确定的风险节点,突出一级风险点的防控。
三、组织机构
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明担任,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