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局关于浦东新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划转的通告
为进一步理顺浦东新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能,更好地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关于上海市区县职业安全卫生监管职责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沪编[2009]195号)和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上海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的通知》(沪卫监督[200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经浦东新区卫生局、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现将我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情况通告如下:
一、区卫生部门职责
(一)组织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
(二)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三)机构资质审定、审批及监督管理。
(四)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
(五)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中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救治、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职业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
(二)负责受理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三)依照《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配合市安监局颁发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四)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五)负责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六)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产品的研制、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八)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
三、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
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39号6楼619室
联系电话:50345247